各市、县(市、区)物价局:
为建立健全成本监审案卷评查制度,规范成本监审案卷管理工作,提高成本监审工作质量,省局修订了《浙江省成本监审案卷评查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原省局《浙江省成本监审案卷评查办法》(浙价成〔2008〕76号)废止。
浙江省物价局
2018年9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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