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、县(市、区)物价局:
为贯彻落实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)、《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),规范我省成本监审档案管理,我局制定了《浙江省成本监审档案管理规定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浙江省物价局
2018年9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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